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10 21: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1       报名截止:2021-06-24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潍坊市坊子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小学教师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二)户籍不限,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外正式在编教师及聘用制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1: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坊子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报名入口”(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wffzjy/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1:00.
报名期间,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坊子区教体局3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四)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7月3日9:30.
报名缴费人员可登录“潍坊市坊子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准考证打印入口”(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wffzjy/index.html#/index)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潍坊市坊子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后续资格审查工作继续使用该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
(五)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员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还须提供雅思、托福等英语类语言测试成绩证明。以上证件中暂未取得的可以由发证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代替。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9:00-11:30.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80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本岗位学科要求的有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技巧(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环节另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试讲内容从报考学段相应教材中选取。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确定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对入围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后组织考察,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区聘用制教师管理规定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其中含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考核优秀的,可优先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聘用制教师同在编教师一样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标准执行,依法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坊子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坊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gzi.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公地址: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526号)
监督电话:0536-7661568.
咨询电话:0536-7665339;0536-751956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本简章由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